脆骨没有肉​​

本我不拘于形

【R76R无差】24/7书店、流浪者和狗以及该死的猫

盲狙2017山东高考作文,24h营业的书店。

 

算是没营养无意义的零分甜饼,短小,OOC恐有

 

名词解释,24/7书店:全周无休24小时营业的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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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

 

是门口的风铃在响。我打了个滚儿从窝里爬起来,弯着后腿伸了个懒腰,尽可能地把前爪脚趾根根分开,爪尖抠进地毯,这样能让我酸痛的肌肉伸展开。

 

风铃告诉我书店里来了顾客——说是顾客也许并不合适,会在深夜造访的只有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或是乞丐,而今天是一年中最冷的冬日,从白天开始就没有一个客人,我所熟识的流浪汉们都住进了政府临时搭建的收容所,那儿有热汤和火堆,相比于经营不善、生意冷清的小书店,他们显然更喜欢前者。

 

现在外头风雪肆虐,呼呼的声音扎得我耳朵疼,会是什么人顶住了这样的天气来这儿呢?我从杂物间里飞奔出去,准备给来人一个沉重的拥抱——如果是小偷我可以顺势咬住他的脖子,如果是普通的流浪者,我可以友好地舔舔他的脸,把他带到主人安置好的床垫上——

 

噢,他接住了我,两手托在我腋下把我抱了起来。他身上不太好闻,像是什么东西烧焦了的味道,还有我平常吃的生牛肉里夹杂的血水……不,那是另一种动物的血。这都没什么,可我就是莫名讨厌他的气味。

 

来者换了个姿势,他用一只胳膊环过我的肩胛骨,另一只手托着我的屁股,像抱一个小孩一样把我四脚朝天捞了起来——说实话,这对一条狗来说不太礼貌,毕竟我是一只体型并不小的公德牧,这样会把我柔软的肚皮、没什么用的奶/头和生/殖/器全都暴露在灯光底下,有点儿让狗难为情。

 

这时我看到了他的脸,准确地说,他的面具。白色的、骷髅状的面具,额角嵌着两颗子弹。我让迟钝的大脑转了一会儿,才想起来他是谁。

 

我在主人的安全屋里见过他,主人在屋里那副巨大的世界地图上钉满各种人的照片,每张照片底下都标明是朋友或是敌人,唯独他,这个带白色面具的黑色幽灵,底下只有一个我记不清了的代号,没得到任何备注。

 

我僵硬地躺着,他黑袍中的冷气不断入侵我的毛发而我却无可奈何。这可太尴尬了,我瞪着一双豆子眼的样子一定很蠢,还好他很快弯下腰放开了我,向着里面的书架走去。我抖了抖毛,也跟了上去。

 

这家伙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呢?我该把这消息告诉主人的,但他像从前一样穿着那件破烂夹克拎着枪不知道跑去了哪里,我猜他要跟着太阳一起回来。

 

“傻狗。”那黑衣流浪者突然说。我反应了一会儿才发觉他是在骂我,这可跟他刚才的友好行为一点都不符,于是我向他龇起牙——一只高智商动物还是能听懂你在说什么的。他发出一声嗤笑,蹲下来摸了摸我的头,钢铁指爪抓得我有点痛。人类不让我们伸出爪子挠东西,自己却丝毫不注意他们的爪子已经陷进了我肉里。

 

所以我打算称呼他为烦人精。

 

“他还真是给自己找了个养老的好地方。”烦人精拨拉着架子上的书。我不知道这家伙口中的“他”是指谁,大概是指主人,我猜。

 

我给烦人精叼来一块毯子,他犹豫了一会儿接了过去,将浸满雪水的风衣脱下来,坐在垫子上把自己裹成一个球。

 

“你听说过杰克莫里森吗?”他突然说。我想了一会儿,这镇上没人叫这个名字。他看我没反应叹了口气。

 

“黑影告诉我他就住在多拉多……看来这次又是白跑一趟。”烦人精把自己团得更紧了,我觉得这是天气冷的缘故,于是跑去衔着电线给他拖来取暖炉。

 

他拍了拍我的头,在暖炉前躺下了。我怕他逃跑,便挪过去叼住毯子一角卧下,但这家伙的咕噜声太烦人了,把我本来就不太灵光的大脑搅得乱七八糟晕晕乎乎,实在支持不住,我也只能倒在他旁边睡得昏天黑地。

 

*

 

第二天烦人精走了,在主人回来之前。

 

这并不是我的失职——他在我咬住他的一瞬间化为了烟雾,布料突然没了实形,一下子从我齿间溜走,把我吓了一跳。黑雾在空气中发出得意的大笑,一边笑一边从门缝渗了出去。

 

我心中的惊讶多过愤怒,以至于主人回来时我表现得非常不理智。

 

“坐下,坐下,乖孩子。”他头疼地揉着眉心,把目镜摘下来放在床头,露出我最爱的那双蓝眼睛。“让Daddy睡会儿,求你了。”

 

你不知道你错过了谁!我气呼呼地叼着主人的衣服跑出来,把它们扔进洗衣机,用鼻头按下按钮。那个烦人精只走了一小会儿,给我五分钟就能把他捡回来,可我没法自个儿打开书店的门。

 

*

 

像这样的事连着发生了好几次。烦人精和主人像是约好了一样交错开来来往往,主人屋里那张烦人精的照片折痕越来越深,被攥得发皱,而烦人精则越发焦躁,每次都带着血腥味儿进来,时间长了我也明白,那是人类的血。

 

他们一定是在彼此寻找,却又一遍遍擦身而过。

 

但烦人精还没放弃。他会在每隔几天的深夜来到,从杂物间搬了梯子去搜查主人在阁楼上藏的诗集,但他通常不会看那些书,只会回到床垫,把书摊开摆在腿上,然后没完没了地对我这只“傻狗”说话。慢慢地我了解到,他是一个亲吻过死亡的人,痛失了爱人,现在不人不鬼地活着;我还搞情了他身上那股讨厌的气味从何而来——他养了只猫,从照片里看是只凶狠的老猫,白毛蓝眼,脸上横着两条可怖的疤。

 

“她掉毛很厉害,”烦人精说,“说不定下次可以把她带来,你们认识一下。”

 

哇哦,“她”?

 

还是算了,我讨厌猫。

 

“我喜欢你。”他又说,“长得很像以前的我,傻狗。”然后他顺手拍了我一下,我有点儿懵——这算是夸我还是骂自己?

 

事实证明这句喜欢可不只是说说而已——下次来的时候他不仅带来了猫,还有一顶滑稽的毛线帽。在我跟他的猫上蹿下跳打了八百回合后他把我放倒在地上,揉完肚皮揉后背,并试图把那顶针脚歪歪扭扭,一看就是他自己手艺的毛线帽戴到我头上。他的猫正躲在他衣领里头,一脸鄙视地看着我。这只丑陋的毛线帽降落到头顶前我扑着前爪反抗了几下,一不小心把他的面具抓掉了。

 

“乖一点。”他似乎不在意被我拍到一边的面具,仍然按着我的背叫我坐下。我大脑一片空白,罕见地言听计从了。

 

天啊,看他的脸,半边脸颊上的肉缺失了,只剩下眼睑孤零零地吊在空中,粉色的肌肉和牙床裸露在外,随着其他组织的再生而消亡。

 

“只有像你这样的傻狗才不会被我吓跑。”烦人精咧开完好的那边嘴角笑了,把帽子在我头上扣好,两只耳朵从帽子上方的窟窿眼儿里伸出来。他沉默地看着我,眼睛深处藏着我看不懂的情绪。就像是想要透过我看到遥远的过去,看到曾经属于他们的光辉岁月。

 

“加比——我回来了——还给你带了两块猪骨头。”门口突然传来主人的声音。明明叫的是我的名字,烦人精却突然与我一起转过头去看,然后他瞪大眼睛回头,我望着他,他也望着我,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我的名字到底是从何而来。

 

加比,加布里尔,加布里尔莱耶斯。那团记忆中模糊了的字,死神。操。

 

还有我的主人,天,他就是杰克莫里森。怎么可能有人生下来就叫士兵76呢?

 

然后主人也往我们这里看过来,杰克莫里森手里握着碎裂的面具,身上挂了彩,脸上还留有归家时喜悦的笑容——然而一切都在两只人类视线相碰时静止了。

 

终于,我心想。终于。

 

他们都没戴面具,肆意展露出自己伤痕累累的脸望向彼此,像是一座孤岛望向另一个,一颗荒芜了太久的恒星经历漫长旅行后撞上另一颗。他们危险地僵持着,看上去又想靠近又想要立即逃走,但他们最终还是没有动弹,长久地凝视着对方。那不是看待怪物的眼神,更像是……一次冥冥中约定好的久别重逢,这让我想起《向左走·向右走》结局中的两个人类,主人曾搂着我读过的睡前漫画,在最终相遇的时刻也只知道沉默地站在马路两端,任凭雪片飘进脖子里。

 

我慢慢压低身子趴下,主人的视线缓缓地移到了我身上,准确地说,那顶可笑的毛线帽上。有什么东西开始在他的蓝眼睛里酝酿;死神的手还搭在我背上,僵硬地绷紧了。

 

我知道我现在的造型跟过去的加布里尔莱耶斯像极了,棕色的脸,蜜糖一样的圆眼睛和标志性的毛线帽,来自真正的加比。但主人的视线很快从我身上移开了,他重新望向死神,一颗东西从他眼睛里闪着光掉下来,如同流星一般不易察觉。死神就在这时站起身,他的猫因此吱哇乱叫着从领口穿过衣角掉到地上。于是士兵又同那只跟他像极了了猫对视了一会儿。

 

他张大了嘴,鲜红的舌头在里面涌动,却一个字儿也没说出来。

 

那只猫拱起背,竖起尾巴,爪子把地毯抠得吱吱响,然而我的注意力全被她露出的小屁股吸引过去了。

 

两个愚蠢的主人还像雕塑一样立在原地,这场景很诡异,像是美杜莎刚刚造访过。但犬类的思维就敏捷多了,我饶有兴趣地观赏着面前看上去毛茸茸软绵绵的屁股,并决定抬起爪子去试试手感。

 

“所以……你给这条傻狗取名叫加比?用我的名字?”

 

噢——上帝啊那只该死的猫又扑过来了,爪尖像弯钩一样等着扎进我的眼睛。我得跑了,尽管两只人类像是突然活过来一样开始在我身后闹出动静而我很想看个热闹。他们互相对喷着诸如“傻逼、蠢货”之类没有营养的骂人话,而我可没什么时间去拉架。这只老猫一路把我撵下楼梯间,喉咙里还冒出咕噜咕噜的威胁声,但不知为何,我就是知道她只是在虚张声势。

 

没错,现在我正跟一只猫咪小妞共享一间地下室,我们的主人还在上面的24/7书店里重叙旧情。不过那已经不重要了。纯种牧羊犬的直觉告诉我,无论将来还会发生什么戏剧性的桥段,最后一定会以两只人类相互拉扯着开始交配收场——每一对相爱的动物都是如此,历经磨难最终得以共巢,就像我和这只眼睛如同大西洋深处的海水一样蓝的猫咪小妞……哦,当然不会是现在,我可是只绅士的德牧,只要你肯把尖牙从我背上拔下来,我们还是可以从互相舔舔毛开始的,对吧小妞儿?

 

天亮了,雪停了,春天就要到了。

 

是的,我亲爱的人类朋友,如同你所知道的那样,像我们这种24/7书店总会是各种奇妙故事开始的地方。

 

End

 

 

无奖竞猜:莱耶斯的猫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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